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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兰在线体育:「期刊文摘」贾宇:学深悟透笃行习法治思想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米兰在线体育    发布时间:2026-05-29 1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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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宇:学深悟透笃行习法治思想,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司法力量

      习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为何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一论断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阐明了法治作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具有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凸显了法治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意义。日前,《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这是对习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贯彻和制度性延伸,是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就加强法院审判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实现审判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上海法院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上海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在政治建设、审判执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上作全国法院表率”的目标要求,以“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为工作主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为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的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展现更大司法作为。

      《意见》指出,要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肩负着率先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域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上海法院必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积极融入时代发展大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城市核心功能,持续提升司法服务的精准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上海“为国担当、勇为尖兵”贡献法院力量。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和根本保障,协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上海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连续8年制定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推出“提升商事审判质效”等28项改革举措,助力上海营商环境在全世界城市排名中持续进位。今年4月,世界银行发布《2025中国企业调查概况报告》,涉及“解决商业纠纷”指标的测评点中,上海“法院的独立公正性”和“对法院的认可度”两项指标得分分别为100分和99.98分,达到全球最优水平。

      一是持续提高商事解纷质效。围绕提升世界银行评估体系中“解决商业纠纷”指标,上海法院大力推广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商事纠纷多元调解等机制,构建涉企纠纷化解“快车道”;建立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为金融机构等提供企业涉诉信息查询服务9万余次,帮助2454家涉诉企业获得24亿余元贷款,推动新修订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设“中小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条款。二是持续优化破产案件办理。围绕提升“办理破产”指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16家政府部门,联合推出破产信息“一网通查”、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35项措施,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的方法,建立市级层面的企业破产行政事务协调机制,进一步畅通企业挽救和法治化退出通道,助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危机企业寻找新机。

      聚焦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目标,上海法院将继续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以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目标,深入剖析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小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协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出台更多惠企纾困司法保障举措,持续优化商事、破产案件审判流程,进一步压缩解纷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发展环境,用法治全周期、全方位护航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科学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五个中心”)建设是中央赋予上海的战略定位,是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抓手。服务“五个中心”建设,要求司法工作必须深刻把握金融、科技、贸易等不相同的领域的内在规律与法治需求,通过前瞻性司法政策和专业化裁判规则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近年来,上海法院紧紧围绕“五个中心”建设需要,慢慢地增加司法政策供给和制度创新,以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城之要者”。

      一是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海高院发布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项意见、司法服务保障数字化的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实行提级集中管辖,加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科技成果保护;对主观恶意大、侵权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二是大力促进金融健康发展。在全国首创金融纠纷概括性先行调解承诺、大宗不动产司法处置等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金融审判执行新机制,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被写入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18家单位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体系”,建立全国首个以金融司法大数据为核心的“金融纠纷风险预警平台”,研发“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协同治理”等数字模型,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三是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设立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全面升级“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纷平台,明确临时仲裁司法审查管辖规则,积极探索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上海范式”;推广运用境外诉讼主体概括性授权、管辖协议示范条款等具有全国引领意义的创新机制,慢慢地加强海事司法管辖吸引力。

      为支撑和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下一步,上海法院将围绕上海“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要任务,聚焦跨境金融、数字化的经济、海事海商、涉外法治等关键领域,加强各项司法服务保障举措的前瞻性研究和谋划,持续加大司法政策供给力度,不断的提高司法服务“五个中心”建设的整体效果和辐射效应,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上海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集中承载地和先行先试区,司法在其中承担着为制度创新提供压力测试和法治保障的特殊使命。近年来,上海法院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持续加大高水平司法供给,有力促推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联合苏、浙、皖法院会签《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体化”备忘录》,建立长三角集群产业跨地域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制发跨域执破衔接等司法协作意见,牵头推动长三角司法审判多领域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以高质量司法协作助力长三角发展。二是服务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上海高院会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制发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法规适用工作意见,热情参加浦东新区法规的制定及实施,依法适用《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等法规,支持浦东新区立法先行先试,促进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提速”。三是服务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的发挥自贸区法庭专业优势,形成专业法官、专家陪审和专家咨询“三位一体”的专业化涉外审判机制;出台服务临港新片区建设10项举措,联合成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保障基地、涉外商事“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揭牌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临港新片区巡回审判点、上海国际商事法庭临港新片区巡回审判站,构建自贸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商事纠纷高效化解新模式。

      新时代新征程,上海法院将继续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发展需求,深刻把握国家战略的系统性、联动性和创新性,逐步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全力支持改革开放,推动司法保障从“点状支撑”向“系统集成”升级,积极探索符合战略定位、体现上海特色的司法服务新模式,为申城现代化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司法的灵魂和价值追求。当前,我们国家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明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渐增长,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上海作为超大城市,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复杂程度高,风险防范压力大。上海法院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筑牢超大城市安全防线,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法治上海,使法治真正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刑事审判关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民安全。打击犯罪、保障安全是新时代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司法需求。近年来,上海法院从始至终坚持以严明公正司法依法惩治犯罪,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一方面,坚持“严”的这一手不放松,从严从重惩处报复社会、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等重大恶性案件罪犯,充分彰显刑事司法的锋芒。另一方面,用足用好“宽”的手段,坚持慎刑原则,坚决破除“唯结果论”“唯数额论”的客观归罪思维定势,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达不到犯罪标准的,依法宣告无罪或准予撤回起诉;对于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作轻缓处理。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共依法宣告21名被告人无罪,对4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38件案件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对3.7万名轻微犯罪被告人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充分体现法治的温度和法院的担当。

      为助力上海打造全球最安全城市之一,上海法院秉持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以系统思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打击暴力恐怖、杀人抢劫等重大犯罪,持续完善轻罪治理长效机制,以宽严之别体现政策力量,有效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实现打击与预防、惩罚与教育、“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助力上海建设全球最安全城市之一。

      《意见》指出,要强化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支持、监督作用。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和重点,行政审判是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必然的联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近年来,上海法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优化府院联动机制,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一是着力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实质化解。上海法院在全市16个区设立22个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深入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讲评“三合一”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判后全流程化解。2024年,一审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3576件,同比上升49.8%。二是积极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共商研判、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三方衔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等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不当行为,引导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为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上海法院将与行政机关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把行政复议、司法裁判标准传导到行政执法环节,推动府院联动从“个案协调”向“制度集成”升级,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信践诺,力促“政通人和、取信于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2025年以来,上海法院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人权司法保障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大力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旨在构建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司法资源的下沉、服务前移和普遍可及,大大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推动诉讼服务在街镇综治中心全覆盖。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统筹入驻功能需要和法院立案诉服职责定位,选派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或辅助人员承担指导调解职责,探索返聘经验比较丰富的退休法官参与综治中心工作。目前全市基层法院已入驻街镇综治中心217个,覆盖率达100%。二是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动全市17家基层法院与对口司法局、检察院等单位围绕法援指派、辩护质量、经费保障等问题做沟通协调,强化配套机制建设,不断拓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深度,促推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地落实。三是推动巡回审判在各街镇全覆盖。上海高院与上海市委社工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推进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选取困扰基层治理的典型案例开展公开审判,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的平行化解效能,推动巡回一案、化解一片、治理一域。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立巡回审判点295个,开展巡回审判594次,平行化解纠纷2452件。“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项目入选2025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四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上海高院与上海市司法局研究制定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性意见,加强完善情况通报、考核评价、应诉培训等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等沟通协调,推动覆盖率作为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促推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实效。今年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5%,较2024年上升9.7个百分点。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持续发力,上海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区综治中心管理机关沟通对接,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与上海市司法局沟通协作,着力提升辩护实质化水平,加强与区、街镇、村居协同对接,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在各街镇均衡有序开展,主动与上海市政府、市司法局及相关区政府沟通,实现“应出尽出”“出庭出声”,推动“四个全覆盖”从形式覆盖向实质效能提升转变,让法治精神融入城市血脉、深入群众生活。

      今年8月,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城市高水平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上海作为超大城市,其治理具有复杂性、关联性、突发性等特征,一定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超大城市治理中扮演着权利守护者、纠纷化解者等多重角色。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要求司法工作需主动融入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上海法院必须深刻把握超大城市社会治理规律,热情参加超大城市治理,推动司法职能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层次地融合,系统推动解决上海超大城市治理的顽症难题,通过更优的司法举措回应民生关切、规范社会行为、引领价值导向,让法治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不断的提高超大城市的治理效能。

      “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智慧的集中体现,其精髓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通过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司法在多元共治中起着引导、保障和规范的作用。近年来,上海法院积极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解纷模式,大力弘扬和发展“枫桥经验”。一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上海高院会同上海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多家单位出台解纷“一件事”平台管理办法,升级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打造“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线上确认”全流程网上纠纷化解模式。2024年,全市法院多元化解纠纷31.6万件,同比上升121.5%,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成效逐渐显现。二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的发挥全市39家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主动融合“三所联动”参与基层纠纷化解,探索与辖区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形成一套“授人以渔”的指导调解机制。相关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典型案例。三是积极探索市场化调解。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专题推进会,推动商事调解在全市法院全面铺开,制定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质效工作方案,从商事调解的性质定位、收费标准、分案流程、名册管理等六个方面推动健全商事调解制度,规范商事调解行业发展,探索形成上海商事调解完整制度体系。

      当前,法院案件数量仍然高位运行,上海法院将进一步健全纠纷多元共治机制,培育更多专业化调解力量,一直在优化程序衔接机制,引导更多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参与矛盾化解,推动纠纷解决模式向“社会协同”深化,实现纠纷解决渠道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预防化解。

      民生案件虽“小”,却件件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试金石。《意见》指出,要加强家事、医疗、养老、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增进民生福祉。近年来,上海法院坚持以公正裁判传递法治正能量,营造公平和谐向善的社会风尚。一是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上海高院联合上海市司法局推动各区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首案示范、现场说法等方式推动物业纠纷高效化解;会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意见,着力保护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受家暴妇女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研发“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数字模型,实时向上海市妇联推送家庭暴力涉案信息,加强反家暴治理。二是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上海高院设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改革,对情节轻微且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犯罪记录封存,最大限度帮助失足少年回归正途;督促失职父母当好合格家长,探索通过人格权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多种途径保障涉未成年人探望权,高质效履行普法职责,以法之名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三是全力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开展“百日执行攻坚”等专项执行行动,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等45个部门加强执行联动,研发“执行案件财产查控提示预警”等数字模型,推动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更快兑现;加强执行规范建设,研发“规范透明执行办案系统”,强化对财产查控、司法拍卖、终结本次执行、案款管理等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推进执行案件全流程网上运行、全链条监控留痕,该项目获评“2023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不懈的追求。上海法院将继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以司法裁判明确规则、树立导向,做深做实“定分更要止争”,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实践融入人民群众生活。

      数字时代,科技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作用日益显现。今年以来,党中央、上海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对AI等新技术运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新时期数字改革赋能明确了目标和方向。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积极融入城市数字化转型,全面系统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形成了“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数助政务”五大核心板块。助力社会治理是数字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海法院大力探索创新司法大数据赋能司法办案和城市社会治理,推动“一个案件”全流程监管辐射至“一类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延伸至“一域问题”的协同性治理。一是推动数字改革赋能司法办案提质增效。研发适法统一、裁判规则指引、预防瑕疵、信息协同等200多个应用场景并嵌入办案系统,实现数据自动分析、提示自动推送;运用垂直领域大模型等技术,研发案件要素自动提取、争议焦点自动归纳、庭审笔录自动提炼等功能模块,推动案件审理全流程“提速”。二是推动数字改革赋能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司法数据与外部数据比对碰撞,深入挖掘、系统分析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治理问题,形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保障性住房违规租售等41份数助治理专题报告,其中,22份报告获得上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有关部门形成多项监督管理机制,促进问题解决;依托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开通司法大数据推送和查询通道,将案件中发现的社区矫正监管对象等34项司法公共数据,提供给主管单位,助力社会治理精准化。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上海法院将牢牢把握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带来的机遇,充分的发挥“一张网”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等优势,紧扣司法办案和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推动更广范围外部数据的共享应用,打造更多实效性强、可在全国法院推广的优质应用场景,为全国数字法院建设贡献上海智慧,以数字司法推动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

      【本文选自长安街读书会干部学习核心来源期刊:《中国审判》2025年第20 期 贾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注:授权发布,本文已择优收录至“长安街读书会”理论学习平台(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北京日报、新京报、重庆日报、央视频、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视界、北京时间、澎湃政务、凤凰新闻客户端“长安街读书会”专栏同步),转载须统一注明“长安街读书会”理论学习平台出处和作者。

      责编:任文;初审:邱诗懿、许雪靖;复审:李雨凡、程子茜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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