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在线体育:考证了!这四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来源:米兰在线体育 发布时间:2026-06-21 15:09:54
米兰体育官网下载:、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在9月份举行,想要报名的小伙伴抓紧时间啦!
2026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6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沧州市。
考试设“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客观题)、“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客观题)、“设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客观题)和“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026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3)》为准,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经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批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对外发布了“关于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1),我市遵照执行。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联的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1.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但务必于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2.加强报名资格审核检查。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合乎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加强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来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全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时。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人工核查。对于不适用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资格证书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报考免试级别、专业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要求接受核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资格,需进行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经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打印报名表,按照网报平台有关说明提示,持相关材料,于7月1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名人员现场人工核查携带材料包括: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2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6、打印准考证。8月28日-9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考前未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任何具有通讯、拍录、存储、查询、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它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声称未携带手机的应试人员须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2元。
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沧州市。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1.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但务必于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2.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做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网上注册,于6月26日9时-7月6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全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时。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隐私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做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人工核查。对于不适用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资格证书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报考免试级别、专业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要求接受核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资格,需进行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经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打印报名表,按照网报平台有关说明提示,持相关材料,于7月7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名人员现场人工核查携带材料包括: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
(7)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5、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问题造成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7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6、打印准考证。9月4日-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考前未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做出合理的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任何具有通讯、拍录、存储、查询、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需要注意的几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法律法规,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很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它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声称未携带手机的应试人员须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谨慎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法律法规,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笔试费每人70元。
2026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6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沧州市。
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2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1.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但务必于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2.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加强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全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时。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人工核查。对于不适用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资格证书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报考免试级别、专业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要求接受核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资格,需进行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经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打印报名表,按照网报平台有关说明提示,持相关材料,于7月1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名人员现场人工核查携带材料包括: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5年12月31日前已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2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6、打印准考证。8月29日-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考前未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任何具有通讯、拍录、存储、查询、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它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声称未携带手机的应试人员须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63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67元。
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沧州市。
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26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联的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1.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但务必于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2.加强报名资格审核检查。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合乎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加强专业方面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来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网上注册,6月24日9时-30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全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时。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隐私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做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人工核查。对于不适用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资格证书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报考免试级别、专业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要求接受核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资格,需进行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经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打印报名表,按照网报平台有关说明提示,持相关材料,于7月1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名人员现场人工核查携带材料包括: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建或教育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住建或教育部门官方网站相关内容打印材料。
5、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2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6、打印准考证。9月4日-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考前未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任何具有通讯、拍录、存储、查询、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它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声称未携带手机的应试人员须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法律法规,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